close

  可能許多人會認為買賣假名牌不會帶來嚴重後果,但銷售假貨的李某正在為此付出慘痛代價。李某因在春熙路販賣假冒名牌箱包和手錶被逮捕。昨日,錦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件,此案系四川省知識產權審判“三合一”試點第一案。
  賣假名牌被抓 涉案金額上千萬
  妻子臨產時,急於掙錢的李某,在春熙路一酒店6樓租下會議室,花3萬餘元從周邊市場購進一批假冒名牌箱包、名錶,打算小賺一筆。
  李某的店剛剛裝修完開業,就在知識產權侵權專項行動中被公安機關查獲。現場查獲假冒Cartier、Prada、Dior等名牌包包36個,假冒浪琴、雷達、歐米茄等名錶122只。經鑒定,查獲的箱包和手錶均為假冒註冊商標商品。物價局認定涉案假冒註冊商標商品價格1100餘萬元。
  20多天后,李妻生下了一個兒子,為了養家,李妻在產後41天就外出打工。
  涉案金額咋認定成庭審焦點
  昨日,眾多法官、法律專家、人大代表和媒體到場旁聽該案。庭審中,李某認罪態度很好,對公訴機關的證據和指控基本不持異議,公訴機關也認為其歸案後認罪態度好,且屬於犯罪未遂,建議從輕量刑。
  法庭上唯一的辯論焦點,是1100餘萬元的涉案金額認定。公訴人出示的法律依據認為,假冒商品的價值首先依據真實的交易價格認定,但李某無法提供實際銷售價格;而第二種是按商品標示價格認定,但李銷售的商品均未標價,只能依法按真品市場價格的中間價認定。辯護律師認為,假貨應該以假貨價格認定。
  昨日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。
  成都晚報記者 陳剛
  名詞解釋:
  知識產權審判“三合一”機制是由知識產權庭法官擔任審判長,與刑庭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,統一審理知識產權民事、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創新審判機制。  (原標題:在春熙路賣假名牌 剛開業就被抓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e71tekpy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